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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 |
11-08-10 10:0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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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你县(区)统计上报的“两基”国检经费落实情况表,核定你县(区)“两基”国检经费投入缺额 万元(详见附表)。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落实“两基”国检经费投入考核指标的通知》(甘财教[2011]92号)文件精神,现将“两基”迎国检经费投入缺额资金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也是“两基”国检中一票否决的指标之一。2008-2010年没有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和2004-2007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没有达到要求的县(区),要尽快补足缺额教育经费。 二、对于没有足额拨付2008-2010年教育费附加和2010年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县(区),将欠拨的教育费附加和甘肃地方教育费附加资金全部落实安排用于教育支出。 三、上报缺额资金落实情况时,须附拨款单复印件和正式的项目安排计划,拨款单应注明补足“两基”国检缺额资金的明细。 各县(区)财政部门、教育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中教育经费投入考核指标落实到位工作,务必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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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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