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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 |
12-01-12 15: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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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功能教室器材设备 包括综合实践(通用技术)、体艺、计算机、语言等功能教室中配备的用于教学训练的器材及实验(训)桌、椅、演示台、准备台、仪器柜和水、电、光、气、安全等设施设备。以购入时的金额为准。 13、 计算机原价总金额 是指计算机教室内及其它用途的计算机金额之和。以购入时的金额为准。 14、 网络及外部设备原价总金额 是指不包括计算机在内的投入校园网网络建设的金额之和。以购入时的金额为准。 15、 多媒体设备总金额 是指多媒体专用教室的设备和进普通教室的多媒体设备金额合计,除计算机外在教室内能独立完成多媒体教学的设备,一般包括投影机或其它数字显示设备(平板显示器、数字式背投电视机、电子白板)、视频展示台、音频播放设备、中控设备的金额之和。 16、 应做演示(分组)实验 小学是指一学年中小学一至六(五)年级科学课按照课程标准或所用教材规定的必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之和。 县汇总数为全县各小学一学年中科学课应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的算术平均值。 完全中学是指一学年中初一至高三物理(化学、生物)课按照教学大纲或所用教材规定的必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之和。 县汇总数为全县各完全中学一学年中物理(化学、生物)课应做的演示(分组)实验个数的算术平均值。 高级中学是指一学年中高一至高三物理(化学、生物)课按照教学大纲或所用教材规定的必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之和。 县汇总数为全县各高级中学一学年中物理(化学、生物)课应做的演示(分组)实验个数的算术平均值。 初级中学是指一学年中初一至初三物理(化学、生物)课按照教学大纲或所用教材规定的必做演示(分组)实验个数之和。 县汇总数为全县各初级中学一学年中物理(化学、生物)课应做的演示(分组)实验个数的算术平均值。 17、 生均计划(生均完成) 是指按照计算机、外语教学大纲或所用教材规定的应安排上机年级每生每学年计划(完成)上机课时的平均值。 县汇总数为应安排上机课时的中(小)学各校每生每学年计划(完成)上机课时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 18、 图书室(馆)管理人员 是指从事中小学图书室(馆)管理工作的人员。 专职:是指专门从事中小学图书室(馆)管理工作的人员。 职称:“高级”指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或中学高级教师;“中级”指馆员或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等;“初级”指助理馆员或中学二、三级教师,小学一、二、三级教师等。 19、 阅览室数量 数量是指教师阅览室、学生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个数之和。 20、 图书 是指拥有图书的总数,包括教师图书和学生图书。 21、 电子图书金额 是指图书室(馆)藏有的正式出版的光盘、录像带等的总金额。以购入时的金额为准。 22、 图书尚需册数 是指中小学达到本省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及本省实际情况规定的省内不同规模中小学图书馆(室)生均图书拥有量的标准,尚需购置图书的册数。(已达标的中小学图书馆(室),是指按照各省中小学图书馆(室)新书年递增率的要求,尚需购置图书的册数。)本项指标由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填写,学校级用户不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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