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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0-06-07 17: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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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0年是我市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最为关键的一年,校舍维修加固和重建工作将大面积展开,加强对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也将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09〕14号)和《陇南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按照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2010年工作部署会议要求,省、市、县(区)均要由本级校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督查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方式 由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等13家单位分别包干全市一个县(区),对所包干地(区)的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具体包干县(区)详见附件《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名单》。 二、包干职责和督查内容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在充分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专业技术指导作用的基础上,督促包干县(区)做好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 (一)包干职责 1、指导所包干县(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排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帮助包干县(区)解决工程管理和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对违反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及不执行上级决定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4、指导做好500万元以上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5、及时掌握包干县(区)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对包干县(区)工作进行阶段和年终考核并向市校安办通报。 (二)督查内容 1、督查规划完善情况。包括:三年总体规划及2010年实施计划是否按程序报当地政府审定,是否报市校安办备案; 2、督查工程实施情况。包括:项目选址、立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程序是否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是否合格;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项任务; 3、督查各县(区)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落实、管理情况。包括:2009、2010年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情况;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等; 4、督查各县(区)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收费及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包括:是否按要求积极落实工程项目收费减免政策,已经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或正在争取落实收费减免政策的情况; 5、督查校舍安全工程档案室建设情况。包括:包干县(区)是否建立了校舍安全信息档案室,是否落实了档案保管场所及人员、原始档案的收集是否完整并按规定移交存档;电子档案建立情况;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及信息平台的接入情况。 三、工作要求 1、每个包干单位各要明确一位分管领导和一名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校安办也要指定专人加强同包干单位的联系,各县(区)校安办主要负责人作为包干的联络人。校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有变动的县(区),请务必于 2、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中要坚持深入基层、实事求是的原则,掌握第一手资料。各成员单位每个月至少与包干县(区)联系一次,每个季度要到所包干县(区)实地督查1次,督查后10日内撰写专题报告报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抄送市校安办。 3、各县(区)校安办要认真对待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同时,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辖(区)内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自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 4、全省上下要建立起分片包干立体网络。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区)也务必建立起分片包干工作机制,并及时将包干机制的落实情况上报市校安办备案。 联 系 人:冯志宏 电 话: 8212952 传真:8214009(转校安办) 电子邮箱: lnxagcbgs@163.com 地 址:陇南市教育局四楼校安办 附件: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干名单 陇南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注: 市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片包干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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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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