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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0-10-09 1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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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请程序 1、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下载并打印个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网上报名完成后,到陇南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材料,并进行个人报名信息的确认。 三、受理时间 网报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00:00:00至11月8日14:59:59,网上申报的网址:http://www.jszg.edu.cn/。现场提交材料及确认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1月8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受理。 四、受理单位 地址:陇南市教育局办公楼三楼职改办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12692 五、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3、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后填写的体检表(一份),《申请人体检表》在陇南教育网下载专区下载(点击下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小2寸彩色照片1张(与填报表册中所贴照片、上传系统的照片同底); 8、非师范教育类学历申请人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证书及省自考办统一颁发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人师范类专业学历申请人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的,提供由档案管理机构加盖公章的学籍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六、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直接到省教育厅提交材料。 陇南市教育局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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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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