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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布日期: |
10-06-28 17: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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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陇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陇教发〔2008〕69号)规定,现就2010年春季受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职人员、社会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测试时间 测试人员带身份证于2010年7月4日(星期日)到市教育局报到,交认定费用170元。7月5日至6日进行测试。 三、测试地点 陇南师专继续教育中心(原陇南教育学院) 四、测试要求 准备好所申请任教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科(课程)一课时的教案共四份,教案内容自行确定。 附件: 2010年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陇南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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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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