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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2010特岗教师计划方案实施细则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
10-06-03 10:32:09
点击数
 

 

陇南市实施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方案

   

 

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厅〔201056 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实施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方案制定以下细则:

一、实施目标

按照省上安排,通过实施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两基”攻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县城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实施范围

2010年,全省在43个县(区)实施“特岗计划”,我市武都区、康县、文县、西和县、礼县、两当县、成县、徽县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全省计划招聘农村特设岗位教师3079名,我市8县(区)拟招聘农村特岗教师计划以省上审批数为准。

三、实施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各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特岗教师的安排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相对集中,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人以上。

(三)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四)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原则上为陇南生源,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为主,以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师范类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中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者为辅,并招收少量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必须为2006年及以后毕业,尚未就业且持有《择业通知书》者。

(三)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服从组

织安排。

(四)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必须于2010616日先登录http://tg.ncss.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省内、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于省上规定的时间内持各类证件在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报名。

3、跨县(区)报名。符合条件的陇南生源毕业生允许跨县(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区),不作调剂。

(二)资格审查。毕业生资格初审由负责现场报名的高校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考试成绩公布后,与面试工作一同进行,由相关县(区)教育局、人事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主要核对考生《甘肃省2010年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照片。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由省自考办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负责特岗教师选拔笔试的具体组织。

2)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50分,总分3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大学思想政治课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考生报考的任教学科,分文科综合(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综合(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语文、数学及本专业)三类分别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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