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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布日期: |
11-11-18 09:2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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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后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公告 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陇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陇教发〔2008〕69号)规定,现就2011年后半年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职人员、社会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一)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80人; (二)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03人; (三)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8人。 以上人员名单附后。 二、测试时间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测试人员,请于2011年11月 25 日(星期五)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 三、测试地点 陇南市实验小学 四、测试要求 请测试人员提前准备好所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一课时的教案共一式四份,教案内容自行确定。测试标准与办法请在陇南教育网查询。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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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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