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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站原创 |
发布日期: |
11-12-29 10: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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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教师〔2004〕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举办2011年后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要求申请教师资格、符合市教育局陇教人〔2005〕11号规定,已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全省统一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2月7日—2月22日。2月7日报到,2月8日正式上课。 (二)培训地点:陇南师专继续教育中心(原陇南教育学院),武都南桥路138号,乘2路公交车在校门口下车。 三、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和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要求,按中、小学两个层次分别进行。总课时为120课时,其中《教育学》课程为60课时,《教育心理学》课程为60课时(均含模拟考试时间)。 四、培训费用 根据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规定,培训人员报名时每人交培训费350元。学费在报到时一次交清,校内有学生公寓,自愿住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要求 参加培训的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在陇南师专继续教育中心教务科报到。陇南师专继续教育中心要根据市教育局陇教人〔2005〕11号文件要求对培训人员资格严格进行审查。培训教材由培训学校按有关规定指定后安排培训人员自行购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老师 电 话:8213973 13830921257 陇南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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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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