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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布日期: |
11-01-07 15:4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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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前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为了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教师〔2004〕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举办2011年前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要求申请教师资格,符合市教育局陇教人〔2005〕11号规定已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全省统一考试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陇南师专继续教育中心(原陇南教育学院),武都南桥路138号,乘2路公交车在校门口下车。 四、培训内容及课程安排: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和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按中、小学两个层次分别进行。总课时为120课时,其中教育学课程为60课时,心理学课程为60课时(均含模拟考试时间)。 五、培训费用:根据甘价费(1999)179号文件规定,培训人员报名时每人交培训费350元。学费在报到时一次交清,校内有学生公寓,自愿住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要求:培训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在陇南师专继续教育中心教务处报到。各县(区)教育局和自考办接通知后,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学校要根据市教育局陇教人〔2005〕11号文件要求对培训人员资格严格进行审查。培训教材由培训人员自行购买。 联系人:严丽娟 电 话:8213973 13830921257 陇南市教育局 二O一O年一月六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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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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