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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1-07-05 11:2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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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1年前半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公告 根据《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陇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陇教发〔2008〕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1年前半年受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职人员、社会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名单附后。 二、测试时间 请测试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11年7月8日(星期五)到市教育局报到,交认定费170元。7月9日(星期六)进行测试。 三、测试地点 陇南市实验小学 四、测试要求 请测试人员提前准备好所申请任教高中学科(课程)一课时的教案共四份,教案内容自行确定。 附件: 2011年前半年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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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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