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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发布日期: |
11-09-29 11:1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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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前半年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已办理完毕。请认定了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本县(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市直单位学校申请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陇南市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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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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