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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0-07-20 10:5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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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教职成 [2010] 13号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2010年全省中职新生入学在即。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19号)精神,现就2010年秋季教材使用及征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中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已自2009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开始使用,为确保新一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职国家规划教材的使用推广工作,尚未启用新教材的学校,2010年秋季起必须按有关要求使用国家规划新教材。原推荐教材、行业规划及自编教材中与新设德育课、文化基础课课程相关的教材、教辅读物同时停止使用,原专业技术基础课教材自新的相关教学大纲实施之日起停止使用。 二、各地、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在用书目录中征订和使用教材,未经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和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校本教材和自编教材。 三、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使用的实际,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推荐使用如下版本国家规划新教材:
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推荐使用新的国家规划教材,用书目录另行下发。各地、各学校在启用国家规划新教材时,要注意处理好新老教材的教学衔接工作,以提高教师运用新教材组织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四、国家规划新教材为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相应课程教学的基本教材,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也是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基础课考试的选用教材。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材选用工作的管理,逐步将教材建设、选用等工作纳入中等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考核体系。同时,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教学用书选用订购工作,严禁使用盗版教材。智达书局为我省指定的中职教材发行机构,要保证教材发行主渠道畅通。省教育厅将在适当的时候,对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国家规划新教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告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二○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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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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