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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11-03-29 10:2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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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 宣传工作的通知 陇教职〔2011〕3 号 各县(区)教育局、有关职业学校: 当前,扩大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实现普职比例大致相当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目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有明确要求。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人数预计达31000多人,按照高中阶段招生普职比例大致相当的原则,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人数至少要达到14000人,招生任务十分繁重。要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从以往的招生经验看,宣传工作举足轻重,对招生任务完成起着决定因素。凡是招生宣传工作着手早,力度大的县、学校,招生任务完成得都比较好。为了更好地完成今年职业学校招生任务,搞好2011年招生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区)教育局、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宣传工作,牢固树立抓招生就是抓机遇、抓项目、抓投入的观念。县上要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宣传计划和步骤,统一部署全县的招生宣传工作。各职业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专人抓好落实。 2、切实做好全市2011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月活动。今年招生宣传月调整为4月份, 3、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1)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板报、专栏、彩页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宣传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宣传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的调整和改革政策,宣传职业教育对家庭脱贫致富的作用,不断扩大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宣传月活动期间,要求市卫校、市农校、成县职业中专、徽县职业中专、西和县职教中心、礼县职校等重点职校制作专题片在陇南市电视台进行展播。同时全市职校在《陇南报》上刊登招生信息,扩大宣传面。 (2)采取印发招生简章、制作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和职业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办学成效,不断增进社会对职业学校的了解,不断增强职业学校的影响力。 (3)各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优秀毕业生创业的典型事例,深入各初中学校,通过举办报告会、制作影像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用事实说话,吸引更多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和往届生到职业学校就学,不断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说服力。 (4)深入基层,上门宣传,不断扩大深度和广度。各县(区)要组织专门的招生宣传队伍,分片深入到各初中学校和学生家里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将《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发到每位应届初中毕业生手中。要帮助家长算清经济账,为孩子成长做好选择,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细致入微、有的放矢。 (5)组织广大教职工利用各自的社会关系,积极主动参与招生宣传,努力拓宽生源渠道。 4、加强管理,规范招生秩序。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职校招生的管理,严格审查外来职业学校的招生资格。市教育局今年继续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审查备案制度,凡是在我市进行了备案审批的市内外职校方可在我市进行招生,没有通过备案审批的外市职校绝不允许在我市进行宣传或招生。与当地职业学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的市外职业学校,所招学生在我市学校必须注册一年后方可异动到市外学校。县(区)教育局要通过组织人员采取巡回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严厉打击市外职业学校以不正当手段擅自到初中学校宣传和组织生源的行为,并严肃查处参与的校长和教职员工。 5、市教育局将继续实行“旬查月报”制度,各县(区)教育局、职业学校要及时逐级上报招生进展情况,年终将进行表彰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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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陇南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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