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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11-03-04 1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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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市直普通中专:

现将《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甘招委发【201034号)文件转发你们,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市内各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档案,将测试成绩一式四份,由县教育局以正式文件上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二、市内各职业学校未进行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的,要在430日前对应往届已报名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本校毕业生进行“专业技能水平测试”。

三、市外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毕业学校联系参加本校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并将“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报市教育局职成科。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关于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034 

各市州招生委员会、教育局,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有关办学单位:

近年来,在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办学规模逐步扩大,办学能力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已成为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和高等职业教育生源结构,逐步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2008]8号)精神,现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对口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拓宽学生继续学习的途径,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机会和选择。

突出技能评价。注重学生文化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评价与考核,重点考查学生的职业素职与学习能力;突出专业技能考核,加快建立和形成校校有比赛、层层有选拔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加快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通过考试制度改革,引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培养更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必要文化知识、熟练职业技能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大的智力支持、技能支撑和人才贡献。

二、改革内容

此次改革是将原来“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专业课综合”调整为“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评”。取消原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单科考试。学生考试成绩为三项考试成绩总和,满分为750分。

“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德育课、健康与安全常识。分值为250分。主要测试学生的基本职业素养。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所列专业大类确定考试门类。分别为: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资源环境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考试专业可根据招生及毕业生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分值为300分。主要测试不同专业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解水平。

调整后的“文化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时间各150分钟,考试大纲另行下发。

 “专业技能水平测评”主要依据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水平测试成绩、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进行计分,最高分值为200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技能竞赛成绩或实践操作测试成绩最高不得超过100分,同时取得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记20分,两项最高分值120分。对参加过市(州)级、省级及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的考生,获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记150分,二等奖记140分,三等奖记13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记180分,二等奖记170分,三等奖记160分;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记200分;学生在校期间参加两次以上技能大赛,按最高奖项计分。没有专业技能成绩的往届毕业生,可到原毕业学校申请技能测试,由测试学校出具成绩证明。

根据国家大赛相关规定,省、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各项目的获奖比例按参赛学生数的百分比确定,即: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竞赛项目由省教育厅统一确定,竞赛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考试组织

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共同组织,省招办负责考生报名及录取工作。考试时间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同期进行。考试制度改革方案自2011年起执行。

 

附件:甘肃省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考试类别及科目(点击查看) 

                二年十二月二日

编辑:陇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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